“能源中心发电一分厂1#、2#高炉鼓风机驱动汽轮机综合改造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能源中心发电一分厂1#、2#高炉鼓风机驱动汽轮机综合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嘉峪关市9游会冶金厂宏晟电热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对能源中心一分厂1#、2#高炉鼓风机驱动汽轮机综合改造:1#、2#高炉鼓风机驱动汽轮升级改造,由中温中压机组改为高温高压机组;化水部分升级改造;热力站配电部分改造;热力站供水系统改造;热力站控制室移位;热力站机组的其他改造;发电二分厂换热站扩建及新建供热管道:钢铁网保安电源改造;项目改造后,彻底解决老厂锅炉烟气排放超标的环保问题。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嘉峪关市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林方 联系电话:671116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松 联系电话:010-82227664
电子邮件:
zyjnhb12345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环评单位实地勘查、研读可研报告和相关法律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②环评单位制定监测计划交给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③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组织评审;
⑤评审通过后交报批版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