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三季度重大信息公告

时间:2022-02-28 08:31   责任编辑:admin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宏晟电热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章燎
(三)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
(四)经营范围:火电、蒸汽、采暖热水的生产、销售、科研及科技服务。
(五)办公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
(六)公司简介:
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晟电热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0日,是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能源产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专业化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电力能源产业安全生产、供应保障和健康发展,承担集团本部发供电业务(含余压余热发电)、调度指挥、用能管理、通讯设施管理等职责。宏晟电热公司是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集发电、供热、供风、冶金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为一体的综合利用发供电企业。宏晟电热公司以租赁经营方式运营东兴铝业公司自备电厂和宏兴股份公司余压、余热发电机组、高炉鼓风机组,以委托经营方式运营宏兴股份公司、东兴铝业公司电网资产。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宏晟电热公司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9月末)
1.资产总额:93.55亿元,同比增加1.09亿元,增幅1.18%;
2.负债总额:52.09亿元,同比增加1.36亿元,增幅2.68%;
3.所有者权益:41.46亿元,同比减少0.27亿元,降幅0.64%。
(二)宏晟电热公司累计经营成果(2021年1-9月)
1.营业收入:40.51亿元,同比增加10.83亿元,增幅36.47%;
2.营业总成本:39.19亿元;
3.利润总额:1.46亿元;
4.净利润:1.21亿元。
三、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1.营业收入:40.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85.28%;
2.利润总额:1.46亿元,同比减利0.66亿元。
四、环境保护情况
(一)三季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三季度,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合格率100%,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排污许可要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9游会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关于做好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配合保障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迎检资料准备和自检自查工作,制定公司环保迎检督察日报表,形成日调度机制;配合省环保督察组对铝电分公司烟气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和企业自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顺利完成迎检工作。
2.配合宏基检测公司完成各机组三季度CEMS比对监测,监测结果合格。
3.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核查资料清单准备资料,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完成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4.根据《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涉气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各分公司粉尘治理、脱硫脱硝等涉气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开展现场排查,编制自查报告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5.组织完成125MW#2机组脱硫脱硝系统烟气在线监控设施验收及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