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铝渣处理分厂)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时间:2021-08-12 09:38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铝渣处理分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础信息
1、企业名称: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686078098A
3、法人代表:张玺
4、地址:9游会嘉北工业区
5、联系方式:马奇钢/0937-6718509
6、产品和规模:铝渣处理分厂现有1条碳渣生产线,年处理阳极碳渣8000t,年产再生冰晶石4000t,碳粉4000t;1座废阴极钢棒无害化处理厂房,废钢产量为6000t/a;1条废槽衬生产线,年处理废槽内衬10000t,年产无害化渣12000t。
2021年1月至7月份废槽衬生产线处置大修渣7166t,无害化渣8599.2t;碳渣综合利用生产线2021年3月至7月处置碳渣2019.35t,产品再生冰晶石807.74t、碳粉1211.61t。
二、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废槽衬生产线车间在车间的产尘点配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捕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各产尘点回收的粉尘均返回生产线。
氯化氢废气主要来自废槽衬无害化处理工序反应过程中挥发的少量HCl气体。经吸收塔内的水溶液吸收净化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经检测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碳渣破碎工序、废弃除尘滤袋碎解工序、废弃除尘滤袋分级工序各产尘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除尘效率达99%以上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20m排气筒排放,经检测,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新建污染源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冰晶石烘干工序粉尘废气安装除尘效率达99%以上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20m排气简排放,经检测,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新建污染源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废钢棒抛丸工序粉尘废气安装除尘效率达99%以上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排气简排放,经检测,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 6297-1996)规定的新建污染源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粉尘
铝渣处理分厂产生无组织粉尘的破碎分拣、物料储存、装卸环节全部在封闭的分拣转运站中进行,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小,经检测,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新建污染源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的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铝渣处理分厂废槽衬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铝电解碳渣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浮选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17.1m3/a,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嘉北污水处理厂。
厂区雨水通过地面坡度汇入厂区路边雨水口,采用管道排至厂区雨水主管网内。最终排入嘉北污水处理厂。
3.固废
(1)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废槽衬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的各产尘点除尘灰143.55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49,全部返回各自生产线作为原料综合使用。
废槽内衬经废槽衬生产线处理后最终产生12000t/a无害化渣,属一般固体废物,用于做建筑材料。
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各废水收集池及回水池收集的沉淀渣为295.20t/a,全部返回各自生产线作为原料综合使用。
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7t/a。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
铝渣处理分厂根据不同的噪声源的声级及现场使用情况,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经过噪声治理,厂界噪声级较低,经检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夜间55dB。
三、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铝渣处理分厂于2021年3月22日申请办理了排污许可证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填报排污许可季度和年度执行报告。铝渣处理分厂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620200686078098A003V,有效期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止。证载排放总量:CODcr0.31t/a;五日生化需氧量0.185130t/a;悬浮物0.246840 t/a;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12340t/a。
从历年监测数据看,铝渣处理分厂污染物排放没有超过排污许可证限定。
四、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2.联系人:马奇钢 联系电话:0937-6718509
2021年7月26日